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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北京市关于征集“专精特新” 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项目申报指南(全文)

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313 2022-10-12

  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北京市促进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等政策要求,进一步推动我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制订此申报指南,具体如下:

 

  一、支持方向

 

  聚焦智能制造领域,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对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赋能行动给予奖励。

 

  二、支持条件

 

 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,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,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额累计100万元(含)至500万元(不含)的“专精特新”制造业企业。获支持单位应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北京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(含国家级“小巨人”)中的制造业企业。

 

  三、支持领域

 

  合同内容应为数字化赋能相关服务或产品,即购买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的相关产品和服务,如信息化管理平台、数字中台建设,供应链、生产运营系统构建,工控和网络安全产品,基于云的工业APP应用服务等,具体为:

 

  1.协同开发软件等产品和解决方案、工程设计、电子设计、建模、仿真、产品生命周期管理、ERP、MES、自动化控制等通用操作系统、软件和工具包;

 

  2.构建云制造平台、云服务平台、数字中台等数字化平台,支持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的各种解决方案;

 

  3.帮助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的各类工业APP,以及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经营管理、市场营销等业务系统云化需求的各类工业APP和服务。

 

  4.研发、设计、采购、生产、销售、物流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工具;

 

  5.传统制造装备联网、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方案,建设智能生产线、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,实现精益生产、敏捷制造、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的解决方案;

 

  6.弹性分布式计算、数据存储等基础数据处理云服务,关键工业数据的采集、清洗、交换、标注,以及在线机器学习、自然语言处理、图像理解、语音识别、知识图谱、数据可视化、数字孪生等数据分析服务等新商业模式;

 

  7.企业网络、计算和安全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,工控安全、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面向企业提供的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持服务;

 

  8.其他数字化赋能产品、服务等。

 

  合同内容仅为以下内容,则不符合合同认定标准,具体为:

 

  1.线上办公软件、财务管理软件、智能通讯软件、视频会议软件、在线教育、虚拟云桌面、超高清视频、全息投影视频等各种工具及解决方案;

 

  2.土建、厂房建设和纯设备采购;

 

  3.其他与数字化赋能无关的产品和服务。

 

  四、支持方式和标准

 

  1.奖励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,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,我市“专精特新”制造业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,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额累计100万元(含)至500万元(不含),合同额20%作为奖励上限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

 

  2.合同必须为验收合格合同,合同验收日期须在2021年7月1日-2022年9月30日;

 

  3.合同甲方国民经济行业代码(制造业企业)应属于13-43大类;

 

  4.合同双方非母公司和全资(控股)子公司等垂直从属关系;

 

  5.合同涉及项目未获得过北京市市级财政资金支持;

 

  6.每一项合同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合同、发票、验收证明材料,验收证明材料需甲乙双方加盖公章;

 

  7.合同额认定标准:合同额与发票额、银行付款金额不等,以相对低的数额为准。

 

  五、申报方式及要求

 

  奖励资金分两个阶段申报,第一阶段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,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项目进行征集,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。第二阶段对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,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项目进行征集,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。

 

 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,通过“一体化申报平台”进行项目申报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客观、独立、公正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。

 

 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自愿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监督,若存在隐报、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,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,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,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  六、申报材料

 

  项目申报单位请按材料清单及模板(详见附件)准备相关材料,每页加盖单位公章,通过“北京通企服版APP-首页-一体化申报平台-《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项目的通知》-申报入口”或“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(www.smebj.cn)-首页-一体化申报平台-《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项目的通知》-申报入口”提交申报材料(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)。

 

  附件:1.数字化赋能奖励申请表

    2.合同验收情况统计表

    3.合同验收证明材料

    4.数字化赋能奖励项目承诺书

 

  业务咨询电话:唐嘉吾,55578439

 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:Call Center,82176996

 

 

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
  2022年10月9日

 

文章关键词: 专精特新 法律规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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